3月14日,本报工作人员在德州市德城区市容市貌综合整治行动道路交通管理领域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切实解决我区城市环境存在的“堵、乱、脏、差”问题,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为广大市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决定自2017年1月24日—2017年8月31日,针对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市政设施、绿化园林门前五包等进行统一治理。
在此次市容市貌综合治理行动中,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作为关键环节、是一项重点也是一个难点。为提高城市道路的通行能力,打造良好的城市整体形象,确保群众安全出行,主要治理城区范围内的机动车乱停乱放、小商小贩占道经营、三轮车(四轮车)非法营运等对市民居住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进行综合治理。
为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为大家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上述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向广大市民倡议:1、提倡市民推行“235”生活圈绿色出行模式(2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内自行车出行、5公里内外公交车出行)。2、按规定停放机动车,不得乱停乱放。3、不得从事非法营运活动,不乘坐非法营运的三轮车(四轮车)。
希望广大市民朋友在做好自我约束的基础上,理解、支持、配合、参与市容市貌综合治理工作,让我们共同携手打造我们美丽的家园! (通讯员:刘书斌 张亚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