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西藏)行政处罚栏获悉,8月15日,北方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北方一建建设集团”)收行政处罚决定书,违法行为类型为: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
内容显示,处罚机关在北方一建建设集团承揽的西藏消防救援总队那曲支队消防训练基地训练设施建设项目,发现该公司承诺派驻的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未到岗履职、未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且未进行人员变更,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
对此,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对其罚款5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那建罚决字﹝2025﹞第013号。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查询到,北方一建建设集团在6月10日亦曾收到罚单。据悉,该罚单违法事实是:卸料平台未按专项方案编制要求搭设,现场脚手架立杆悬空,大横杆连接不符合规范要求。对此,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那建罚决字﹝2025﹞第11号。
据北方一建建设集团介绍,公司是集建筑业施工、地产开发、物业服务、投融资管理为一体的综合性现代化企业集团。集团下设分公司 18 处,控股、参股子公司共 18家,员工 1300 余人。集团经营区域遍及东北、华北、华中、华东、华南、西南、西北七大地区,服务客户涵盖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央企、国企及其他大型民企。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北方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李树东。
产经新闻爆料电话:0531—85193242
热门评论 我要评论 微信扫码
移动端评论
暂无评论